裁判與聯盟的權威 分類:摩人週一見2008/04/13 11:56
就在今天(4/14),有關熊隊林智勝(4/4)攻擊裁判的事件,可望有一個明朗的結果(處分)?不瞞各位,到底要不要在本週的專欄,再談這件很敏感的事情,雖然我不是聯盟的工作人員,也不是球團的一份子,理應海闊天空的不受拘束,但或許是「寒蟬效應」吧?也或許是想太多吧?看到球員林智勝及裁判楊崇煇,都在這次事件中,因為個人部落格的發言(不當?),而導致更嚴重的處罰,甚至於看到支持林智勝的球迷,從剛開始串聯力挺大師兄到底,到後來變成擔心會刺激到決策單位,深怕過度的「聲援」,反而會加重林智勝的「刑期」…(也是想太多?),這讓我感覺到十分震撼與一絲的悲哀。
林智勝飛身衝撞裁判的行為,究竟是不是聯盟所說的「史上最嚴重之攻擊裁判事件」?我想沒有人會反對它的「嚴重性」,但是否為「史上」最嚴重?要如何來定義?或許就像球場上的許多判決一樣吧,「主觀認定」仍佔了一定的比例,也就像規則、規章、特別規定等,不管文字敘述的再詳盡,但終究會有論述不及的狀況,也一定會有從未發生過的前例。所以,就以中華職棒2003年牛象總冠軍戰中,牛隊前總教練陳威成出手毆打裁判一案,不管是球員或教練,也不管「前因」是什麼(有無誤判),「過程」是什麼(有無挑釁),聯盟對外所發佈的訊息,都應該要回歸到:攻擊裁判就是嚴重的,暴力行為就是錯誤的。若提到其他的部份,都容易讓事情「複雜化」,也容易讓外界拿來「超級比一比」。如果您問我哪一件事情比較嚴重?我在4/4當晚就曾告訴我的同仁,我認為林智勝與03年的威總犯了「一樣嚴重」的錯誤!當然,這並不代表聯盟不能對林智勝,處以比當年陳威成更嚴厲的罰責(禁賽五場、罰金十萬),但這顯然不是完全基於在球場上的「客觀事實」。
這段期間聽到、也看到很多不同的「說法」,都值得拿出來與大家「依法論法」,或探討其中的道理,因為我始終相信,真理永遠越辯越明。其中一說是,球員不能出場抗議,所以林智勝的行為,顯然比陳威成嚴重許多?其實「棒球規則」寫的很清楚,在規則9.02A中就明訂「裁判員基於判斷所作之宣判為最後之裁決,如對於好球或壞球、界外球或界內球、出局或安全上壘之裁定,經理、教練、球員或候補球員均不得提出異議」,所以球場上只有兩個時候「接近例外」,一個是「裁判判決與規則牴觸時」(規則9.02B)(這點很少發生),另外就是「對方打者是否揮棒時」(規則9.02C)(這項也只能「請求」壘審協助判定,而非真的抗議),總之,如果嚴格執行棒球規則上的條文,球場上幾乎沒有「抗議」這回事,就只剩下賽後的「書面抗議」,但真正的(職業)棒球賽不會如此嚴苛的限制,因為那就不是具有人性、人味的競賽了!
至於「有沒有誤判」這一點,應該與場上暴力行為完全「脫勾」,就算有重大的誤判,暴行仍舊是絕對的錯誤,沒有任何合理化的條件,相對的,也不該成為加重處罰的任何依據,否則就是將問題又複雜化,並且為未來的暴行開了一扇門。至於林智勝在個人部落格的發言,是否有誤導球迷?導致聯盟形象受損?基本上,我贊成聯盟對類似情事,給予適當的處分或警告,但必須「一體適用」才有意義!也就是舉凡球員、教練、隊職員、聯盟員工等,甚至於是球團的幹部,只要公開說出或表示一些不恰當的言論,只要對職棒環境有所傷害時,聯盟都應該給予處分以昭公信,特別是「嗆球迷」這類的,其殺傷力絕對遠高於傷害聯盟形象,更應該嚴正看待(或許可以參考NBA或MLB的相關案例)。
也整理了其他熱門的討論主題,讓大家從不同的角度,來重新思考這件事:
1. 為什麼大部份球迷還是力挺明顯犯錯的林智勝?難道球迷都沒有是非?難道球迷都沒有理性?
2. 如果不是林智勝這種國手級的明星,事情會如何演變?
3. 如果聯盟本來就「依法有據」,林智勝與其他三位球員的處罰,是否有分開處理的必要?延到4/7還不夠?還要再等到4/14才是最好的作法?
4. 球場上的事情扯到「刑法」告訴,是否妥當?
5. 裁判一度考慮罷賽,是否得到大環境正面的回應?裁判們是否已準備好,在未來的每一個判決,都將承受比用「放大鏡」更嚴厲的檢視?
形象也好,權威也好,往往都是長時間一點一滴累積而來的,而且經常毀於一旦,就在4/4同一天的比賽前,La new球團用心的舉辦了一項非常有意義的公益活動,但就在同一天,就在林智勝衝出休息室的那短短幾秒內,他把自己「中華英雄」的形象,以及球團熱心公益的形象,重重的撞倒在地上;就在4/4同一週新莊球場的「獅龍之戰」(編號第29場),比賽因未曾停歇的細雨,加上已積水且泥濘不堪的場地,勉強在晚間八點半左右完成前五局,但直到晚間九點25分,裁判才「終於」宣告(裁定)比賽結束,當晚那一個小時的現場直播(2030-2125),對於裁判與聯盟的權威,或許才是更嚴重的打擊與傷害吧?
在CPBL現有的體制與架構下,裁判與聯盟都有許多的無奈與無力,球團長久以來的強勢,讓聯盟的功能逐漸弱化,並且變成以「事務性」為主,讓已創立近20年的中華職棒,沒有辦法更制度化、更健全化,這並不是聯盟該獨自承擔的責任,而是所有決策者、經營者,該去認真面對的嚴肅課題。遺憾的脫序行為已無法挽回,但除了譴責、道歉、處罰之外,球員、球隊、球團、聯盟等,是否從中得到些寶貴的經驗與教訓,是否可以藉機建立些什麼?或趁機改革些什麼?或從中觀察、體會些什麼?或許是更重要的事情吧?
球賽與球迷,都有理性與感性的一面,少了理性,球賽就沒有了依循的規矩,少了感性,球賽就失去動人的靈魂,該如何拿捏其中的分寸,或許對台灣職棒而言,仍是一堂漫長而無止境的課程。
資料來源: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baseball-life/article?mid=19854&prev=20113&next=19280#yarttrk
公告版位
我目前是校園記者,我想要用我的文筆,讓大家知道,很多校園的事情。
- May 21 Wed 2008 01:02
裁判與聯盟的權威 分類:摩人週一見2008/04/13 11:56
close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
發表留言